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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全市海洋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2-08-09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为切实做好开捕后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7月29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新港举行海洋渔船安全生产工作座谈。常熟、太仓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管领导、业务骨干、渔业服务组织管理人员、船东(船长)参加会议。

  会上,支队综合三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做好近期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2〕190号)精神,要求常熟、太仓两市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对标对表,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守牢关口底线,整治问题隐患,加强行政执法,做好风险防范。随后,常熟、太仓围绕前期的伏季休渔工作和开捕后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做了详细的汇报交流。

  最后,支队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对下一阶段海洋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督促“落实三个责任”。落实好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确保“六个到位”。全面开展海洋渔船安全执法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应急演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做好安全生产保障,要做到安全监管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限期整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应急演练到位、安全保障到位。三是“抓好六件事”。一是出海渔船必须做到“十个必须”;二是船长技术过硬,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三是船员经过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四是船上安全设施配套齐全;五是不超海区、不超抗风浪等级作业;六是海洋渔船必须严格执行编组出海制度。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aqfzcsjs/202208/781b73726b9747d786703f4e9a2ad26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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