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查处“无农药经营许可证”专项行动
自2022年7月1日起,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徐州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睢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局农药管理科对全县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城区及各乡镇农药经营门店是否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门店及仓库的面积和位置是否与农药登记许可证一致、农药可追溯系统是否正常使用,电子台账记录是否完整。对于限制农药定点经营的门店还要检查专柜摆放、实名购买、仓库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已检查睢城街道、梁集、岚山、庆安、姚集等镇农药经营户60余家,在检查中发现农药可追溯系统使用较少,我们执法人员督促农药经营门店要对农药可追溯系统一定要及时使用,要有电子进销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农药经营门店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我们执法人员将在一周后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门店进行“回头看”。另外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们接群众举报和巡查中发现三家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门店,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情况下经营农药,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县农药市场的经营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睢宁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为,目前我们执法人员已经对三家无证经营农药门店进行立案查处,并对他们经营的农药进行依法扣押。


此次专项行动对维护全县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警示教育全县农资经营者务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无视法律法规的违法经营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打击。(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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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j.xz.gov.cn/zt/012005/012005001/20220802/95b90dff-a4d3-4cd8-bacb-e33404c218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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