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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汛期渔业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13 来源: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县(区)渔业主管局:

  当前进入夏季,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易发。为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减少可能发生的渔业灾害损失,保障渔业生产稳定和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天气变化,控制养殖水位。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一旦天气变化,遇到连续降雨或特大暴雨期间,要及时排水,控制水位时要掌握循序渐进的原则,不可急排,防止养殖水产品应激死亡。

  二、加固养殖设施,防止养殖水产品逃逸。备足相关物资,加宽加高加固池埂、堤坝,特别是险工患段,防止溃堤;对于容易漫埂的池塘,要在四周加设双层拦网,龙虾养殖要加固防逃设施,防止外逃。

  三、提前疏通排水渠道,及时捕捞商品鱼上市。对设有排水管道的池塘要提前进行疏通,确保排水通畅。塘口已达上市规格的商品鱼可以及时起捕出售,减少汛期存塘量。

  四、合理使用增氧设备,预防缺氧现象发生。在连续阴雨天气,光照较少,水中悬浮物增加,浑浊度较大,致使光合作用减弱,池塘溶解氧减少,有条件的要配备增氧机,防止池塘水体缺氧,没有条件的要准备好增氧粉剂,做好应急准备。

  五、科学投饵管理,避免水质恶化。投喂饵料要注意定时、定质、定量、定位,切忌投饵过多,以免污染水质。

  六、做好自身防护,安全作业。做好汛期各项安全防范,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渔业生产船只、排筏在恶劣天气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csdt/content/9e058c23-347f-458b-9298-b182d21a75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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