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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行政处罚对象开展沉浸式普法

时间:2022-03-28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3月21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创新普法形式,对阳澄湖某无证捕捞案件的行政处罚对象进行沉浸式普法。

  执法人员在向行政处罚对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对行政处罚对象进行了普法宣教,告知其阳澄湖禁止非法捕捞的重要意义,严肃指出了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行政处罚对象表示教训深刻,坚决改正。执法人员向行政处罚对象发放了相关普法宣传资料,要求其带动身边的群众,积极投入到阳澄湖生态和渔业资源保护中来。

  行政处罚的目的,重在纠正违法行为,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实现“自发秩序”正常运行。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不以罚代教、一罚了事,真正将自觉尊法、守法的理念普及到群众中去。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fzzfjs/202203/921e6bbe0bcd474abf005f80b26ce2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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