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村官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涉农项目

江苏唯一!我市成功入选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典型案例

时间:2022-03-09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日前,农业农村部筛选公布了2021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相关执法10个典型案例,太仓市查处的某公司销售含有水产养殖禁用药物的水产品用于食品消费案作为江苏省唯一案例成功入选。

  近年来,我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始终坚持全面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按照《苏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紧盯重点单位、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各类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进一步完善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有力维护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执法为民,普法先行。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托日常巡查,广泛宣传《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2021年,组织全市开展相关培训31次,培训养殖户及执法人员2144人次,发放《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0年1号、2号》等宣传资料4750份,媒体宣传27次。

  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支队不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先后组织全市开展水产养殖基地专项执法检查、水产苗种场专项监督检查、渔药经营店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养殖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89人次,检查苗种场65家次,水产养殖企业(户)752家次、投入品经营店339家次;查处经营假兽药、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案件16起,罚款5.1万元。

  我市将以此次案例入选为契机,严格执法,以水产苗种产地检疫为切入点,强化水产品产前、产中监督抽检,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投入品行为,促进水产品健康养殖,确保养殖环节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dsstny/202203/94bdf27cc4114981acad67fe398a5a2c.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村官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村官调研网 cg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26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