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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1-09-30 来源: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镇江新区社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镇江高新区社事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促进我市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镇江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加强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镇依法办〔2021〕3号)通知要求,编制了镇江市农业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经前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农业执法的319项行政处罚清单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条款梳理筛选,召开了全市各执法单位研讨会,集中讨论、征求意见。通过请示省执法监督总局、听取、征求兄弟市和兄弟单位先进理念和经验,邀请法律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建议等一系列专家评审活动,形成我市农业涉企免罚清单11项,轻罚清单10项,经法制审查后提交局党委集体讨论通过。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做好两个清单落实的指导工作,并做好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

  

附件:1.《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2.《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4日

  抄送:市司法局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终稿)


原文链接:http://snyncj.zhenjiang.gov.cn/nyncj/tzgg/202109/4c6dc6a59ef14d51bbf6e1614e3e710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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