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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冰鲜鱼(海鱼)经营专项执法检查

时间:2021-09-30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秋风起,中秋至,又到了阳澄湖大闸蟹收获季节。在阳澄湖大闸蟹开捕前,为切实做好阳澄湖围网养殖禁止使用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投喂工作,近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县级市(区)农业执法机构,开展了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全力保障阳澄湖水质及大闸蟹质量安全。

  执法人员对沿湖常熟、昆山、相城辖区内30家冰鲜鱼(海鱼)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饲料和冰鲜鱼(海鱼)经营台账,了解冰鲜鱼(海鱼)销售去向,严查将相关产品销售给阳澄湖湖区围网养殖户。同时,执法人员在经营店的显著位置张贴《关于阳澄湖围网养殖禁止使用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投喂的通告》,向经营者和周边养殖户宣传通告规定,倡导凝聚多方合力做好禁投工作。

  从检查结果来看,经营户都建立了冰鲜鱼(海鱼)销售台账,没有发现经营售卖畜禽动物内脏以及向湖区围网养殖户销售冰鲜鱼(海鱼)的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台账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进行整改,并由相关县级市(区)农业执法机构做好后续整改的督查工作。

  下阶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结合阳澄湖大闸蟹农产品地理标志规范使用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开展阳澄湖围网养殖禁止使用冰鲜鱼(海鱼)及畜禽动物内脏投喂宣传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打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dsstny/202109/7221e5080f46403d8b1bb0e7507b0de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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