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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稳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的通知

时间:2021-09-01 来源: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计财〔2021〕8号)和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2021—2023年青岛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青农计财字〔2021〕24号)以及青岛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3月1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系统“三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稳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创新,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2021年起我市对部分机具购置补贴实行手机 APP申办补贴、补贴机具二维码识别、作业物联网监管“三合一”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具种类范围及实施时间

  (一)机具种类范围。列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茎穗兼收玉米收获机、自走式花生捡拾收获机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

  (二)实施时间

  1.去年列入试点的品目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青饲料收获机。与去年试点政策相衔接,不设过渡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凡在我市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必须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否则无法办理补贴。

  2.今年新增的品目机具。包括: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茎穗兼收玉米收获机、自走式花生捡拾收获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2月28日为过渡期,2022年3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我市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必须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否则无法办理补贴。

  3.同步实施“先用后补”。对列入我市“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将同步实施“先用后补”,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购机后,通过农机补贴办理APP“三合一有二维码机具办理”窗口提出补贴申请,待机具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作业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区(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要求受理补贴申请。(“三合一”办理操作方式流程说明详见附件1)

  二、实现主要功能

  (一)采用“青岛农机补贴”手机APP申办补贴,方便购机者在线查询补贴产品、补贴额、申请补贴等;方便区(市)农机补贴管理人员对购机者提交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核。

  (二)采用机具身份二维码管理机具唯一性身份,实现“一机一码”,即一台试点的补贴机具对应唯一的身份二维码,方便查询、核实补贴机具信息。

  (三)试点补贴机具安装卫星定位终端上传数据到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可了解试点的补贴机具行驶轨迹、作业面积等情况;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在核验机具时,可通过查询机具的运行(作业)轨迹,进行非现场核机;后期还可掌握补贴机具的使用情况,方便监管。

  三、有关要求

  (一)生成补贴机具二维码

  1.生产企业注册登录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 统(网址:http: //www.nj2wm.com,系统使用说明书详见附件2)后,根据系统提示添加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自走式机具还应添加发动机编号、发动机标定功率等信息,生成补贴机具二维码标识。

  2.机具二维码标识应符合《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编码规则》(T/NJ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详见附件3),使用金属材质铆接固定安装于机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机扫描。二维码标牌可以与原产品铭牌合二为一,也可以在原产品铭牌邻接位置单独铆接固定。

  3.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要通过二维码系统配套的APP核验工具(登录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可下载),核查该二维码是否能够正常读取,因二维码信息不能正常被读取而影响购机者补贴申请办理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

  (二)安装北斗定位终端

  1.生产企业要在机具出厂前安装北斗定位终端,满足《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硬件说明》(详见附件4)要求,符合《农 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V2.0.0)》(详见附件5)等规定,确保数据能够按要求直传到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

  2.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后,要在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中 将北斗定位终端设备编号(IMEI号)与机具出厂编号进行绑定, 实现“一机一码一终端”。

  3.生产企业或为生产企业提供北斗定位终端配套的企业, 使用农机物联网开发者平台(http://dev-iot.dtwl360.com)对接通信协议,并在该平台添加安装的北斗定位终端,确保安装在农机上的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对接成功。企业可在物联网开发者平台或二维码配套APP上,查看机具轨迹数据是否上传成功。因北斗终端未能按要求传输数据,影响购机者补贴申请办理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农机生产企业应确保二维码、北斗定位终端符合相关要求,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到位,因其自身存在原因导致购机者补贴无法正常申请办理的,将取消相关企业所有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110247163;

  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519101222;

  “三合一”办理APP技术支持电话:18610968177。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三合一”办理操作方式流程说明

  附件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3: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编制规则(TNJ1265—2020TCAAMM80—2020)

  附件4: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硬件说明

  附件5:农机购置补贴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协议(V200)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nw.qingdao.gov.cn/n28356073/n32569378/n32569391/210831165710510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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