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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阳泉市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8-16 来源: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平定县、盂县、郊区畜牧中心: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计财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40.76万元的资金计划和任务清单下达你们(详见附表)。

各县(区)畜牧中心要根据省下达的任务清单和资金安排数,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等文件要求,细化分解任务,确定实施主体,批复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保证项目安全实施,确保项目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各县(区)有关业务单位于9月30日、12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对口报局有关项目主管单位。

  

  附件:1.阳泉市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

  2.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附件1
2021年阳泉市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资金计划及任务清单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此次下达 提前下达 无害化处理
补助经费
任务清单 备注
阳泉市小计 12.92 127.84 140.76
郊区畜牧中心 6.96 67.36 74.32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平定县畜牧中心 5.33 52.47 57.80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盂县畜牧中心 0.63 8.01 8.64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资金管理型直管县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2:

  2021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补助经费实施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以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确认的上报数字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对承担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实施者给予补助。

  二、实施区域

  全省11市,娄烦县、清徐县等89县。

  三、资金支持环节和补助方式及标准

  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4600万元。用于补助92.3149万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者。其中,用于补助非专业处理病死猪24.5901万头,用款1236.56万元,补助标准为每头50元;专业处理病死猪67.7248万头,用款3363.44万元,补助标准为每头49.66元。有关市、县财政要结合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情况,按照每头80元补助标准完成配套。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tzgg/202108/t20210816_1201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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