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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动粮食流通依法治理

时间:2021-08-02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

  7月28日上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通报推动粮食流通依法治理有关情况。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坚持放管结合,取消事前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适应2021年夏季粮油收购新形势、新要求,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督促各地强化夏粮收购监管,采取系列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收储政策,确保夏季粮油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持续强化夏粮收购监督检查,监管效果彰显,主要包括强化动员部署、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核查案件这三方面。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了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中的九个方面禁止性行为并明确了法律责任,全面强化政策性粮食库存监管。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部署开展2021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政策性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求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住政策性粮油库存安全底线。

  今年上半年,12325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热线通过电话、微信、网站、信访等渠道接收业务咨询、投诉举报4000余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严把案件审核标准,坚持“事实没查清不放过、定性不准确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证据不确凿不放过”,切实发挥“出口”和“关口”作用,受理有效投诉举报260件,受理案件较去年同期增加165%。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相关单位和垂直管理局积极查办案件线索,帮助兑现拖欠农民售粮款约2017万元,协调出库粮食约8.5万吨。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107/t20210730_56574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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