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11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164号)要求,根据各区(育才生态区)产业发展实际,我局研究并制定《三亚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筛选培训对象,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配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三亚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邢丽琼,电话:88986176)
三亚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2021年三亚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发展壮大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抓重点、抓要害、抓落实,树立系统观念,注重统筹协调,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等行动,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柯用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邢精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蒲德珠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张怀良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发艺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淑侨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吉家佩 海棠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会来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由蒲德珠科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育工作的统筹力度。
各区(生态区)成立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属地(含居)的产业调查研究、培育宣传发动、筛选培育对象、参加培育人员资格、监督培育过程和后续跟踪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围绕保供、衔接等重点任务,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加快培养各类乡村振兴带头人,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培训规范》执行。重点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和小农户培训。
四、培育任务及资金管理
(一)培育任务
高素质农民培育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2021年我市计划安排培训任务43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女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80人、专业生产型300人、技能服务型50人。结合各区的培训需求和2020年培训工作实施进度,考量是否积极配合,是否按时完成培育任务等情况,将任务分解如下:
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省资金)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类 型 | 培训内容 | 重点区域 | 合计 | 备注 | ||||
吉阳区 | 天涯区 | 育才生态区 | 海棠区 | 崖州区 | ||||
经营管理型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女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
| 40 |
|
| 40 | 80 |
|
专业生产型 | 瓜果及蔬菜种植技术 | 50 | 50 | 100 | 50 | 50 | 300 |
|
技能服务型 | 农业电子商务 |
|
|
| 50 |
| 50 |
|
合计 |
| 50 | 90 | 100 | 100 | 90 | 430 |
|
高素质农民培训课时要求
培训类型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 ||||||
综合素质 | 专业能力 | 能力拓展 | 实习实训 | 线上学习 |
|
| |||
经营管理型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女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 ≥120 | 20% | 60% | 20% | ≥总学时的1/3 | ≥总学时的1/10 | 40分钟/课时,一天不超过12课时。单个培训班人数。原则上经营管理型每班不超过100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每班不超过50人。人手一套教材。 | |
专业生产型 | 小农户 | ≥4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2/3 | / | ||
技能服务型 | 小农户 | ≥40 | 10% | 80% | 10% | ≥总学时的2/3 | / |
(二)资金管理
1. 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2. 资金拨付。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加快培育工作进度,在培训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书生效且展开培训后,市农业农村局拨付合同经费的50%,完成培训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报告拨付剩余部分项目资金。
3. 强化监管。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监管力度,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培训进度,确保使用效益。
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资金构成表
项目 | 内容 | 安排资金(万元) | 备注 |
培 育 |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业女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80人 | 28 | 经费安排标准为3500元/人·次 |
专业生产型300人 | 36 | 经费安排标准为1200元/人·次 | |
技能服务型50人 | 6 | 经费安排标准为1200元/人·次 | |
合计 | 70 |
|
四、实施步骤
(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6月底完成)
按照培训规范精心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本地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设计培训课程、优化培训形式、明确具体要求。
(二)认真开展培训工作(7月-12月)
1.精选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各区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依据承担的任务分别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遴选标准,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择优确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培训规范》要求,明确遴选培训机构方式,选择有农业培训资质且有高素质农民培育经验的培训机构。建立遴选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落实好公示、公告和签订培训协议(合同)等制度。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近两年出现违反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或处理的培训机构,不得承办培训任务。
3. 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指导培训机构根据承担任务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反映组织领导、教学计划、培训形式、课程设置、授课教师、教材选择、班级日常管理、考试考核等方面的内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培训计划需报市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实施。
课程设置要紧密围绕我市主导特色产业,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鼓励按产业开设专班。围绕海南三亚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开展农药化肥减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培训;开设转基因生物安全课程,提高农民对转基因生物的认知程度,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科学普及;开设金融支持类课程,将农担体系、金融机构里金融担保方面优秀师资纳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师资队伍;开设电子商务技能培训课程,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助推农产品上行。
4.选准参训人员。采用“机构招收一批,市县推荐一批,个人自主申报一批”方法遴选培训对象。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参加同一层次同一类型培训。
5.规范开展培训。培训机构按照培训方案科学制定开班计划,并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里上报,由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开班,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抓好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在线完成组班,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做好考勤登记。培训过程要做好拍照录像。市农业农村局对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建立微信监管群,培训机构每堂课拍摄上课图片和小视频发到微信监管群。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配好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6.做好考核评价。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7.技术指导与后续服务。培训机构要制定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方案,指定本单位或聘任的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员,帮助参训学员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加强农民融资担保、电商运营等咨询服务,帮助参训学员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鼓励农业经理人和从事专业技能与服务工作的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高职扩招学习。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
8.培育档案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并保管好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后续指导服务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
(三)做好验收总结(2022年1月份完成)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及时做好总结,向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民教育培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相关总结材料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厅科教处。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民满意度。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解决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加强工作监管。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落细《培训规范》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严格审核开班计划,课程设置和培训对象必须符合培养目标要求,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顿。做好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每个培训班在线评价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加强信息化管理,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管理平台的管理。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四)加强宣传总结。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育训结合,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讲好高素质农民成才成长成就故事。推进名师、名课建设,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
原文链接:http://ny.sanya.gov.cn/nyjsite/tzgg/202106/e6bd17804b10454da07ad45e167cf3b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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