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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督查办法

时间:2021-07-03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成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监督,我局在市纪委监委驻纪检监察组的帮助下,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南通市关于高水平打造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拟定了《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督查办法(试行)》,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印发各地执行。该《办法》的出台,将使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管理更加规范,工作更加有据可依。依据该《办法》我市将结合农时季节在每年十月份集中开展市级督查,在稻茬成熟、麦茬即将播种的关键节点,同时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关键时期,市县两级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督查,对照计划和合同安排,及时加强管控,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主体工程年底前高质量完工、次年5月底前完成验收,按时完成省厅和市委、市政府交给的项目建设任务,保证次年稻茬前将项目工程交付使用,及早发挥项目效益。除每年安排的例行督查外,还可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过程中的特定情况随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可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为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增强其震慑力,《办法》还规定,督查工作将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派员,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专家库专家等共同参加,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独立开展督查。(撰稿人:陆锦林)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bmdt/content/79e0abba-a830-4b71-bbf0-f36fe532e6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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