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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毕节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3 来源: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县(自治县、区)农业农村局(农办、农委),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2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与应用的健康发展,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毕节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1年毕节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2021年毕节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20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以及贵州省农业科技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法》《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既要加快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应用,又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种、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全市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不断健全全市农业转基因监管体系队伍,在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初步构建市、县(区)两级监管机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推动联合监管,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进口、加工活动规范有序。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农业转基因监管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所需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明确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指导从业主体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对管辖范围内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产品和南繁育种基地抽样检测覆盖率100%、农作物制(繁)种基地田间抽样检测工作覆盖率100%。

  三、监管重点

  (一)压实主体责任。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行政指导会、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培训、约谈等方式,督促农业转基因相关从业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主体自我约束和管理。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制种亲本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严防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企业要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并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改变用途,确保具有生物活性的转基因原料不进入环境。

  (二)加强南繁基地监管。加大南繁基地抽检密度和频次,严查私自开展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三)加强制种环节监管。对制种基地、非法种子田块等开展排查,查早查小,加大种子下地前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四)加强种子加工经营监管。加强对辖区内种子企业在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加大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的转基因成分抽样送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加工销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属地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监管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落实法定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杜绝推诿扯皮,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工作部署,主要负责人应专题研究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培训宣传,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

  (二)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问责制度,严肃追究不作为、不监管、相互推诿人员的责任,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日报,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处理,对已办结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形成震慑。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直接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监管线索认真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我局将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局科教科(市转基因办)会同局种业管理科、市种子管理站并联合辖区监管部门加强全市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对经批准开展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对经批准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局种业管理科会同市种子管理站要做好对市场销售的种子、制(繁)种基地、南繁基地制(繁)种材料的监督管理;局法规科会同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要指导做好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查处重大案件和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强化科普宣传、业务培训。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宣传主渠道,积极运用新兴媒体,打造科学传播平台。充分利用贵州省科普日、贵州省科技活动周、贵州省2021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重点活动时间节点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让公众理性、科学、客观看待转基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了解和认知度;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在转基因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请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2021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和执法工作。

  (二)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根据实施方案落实年度任务,认真开展监管,强化监管手段,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办工作,每月5日前,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汇总上个月月度全市农业转基因执法检查及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附表1)报市局科教科;市种子管理站6月底、12月底汇总报送2021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附表2)报市局科教科。

  (三)工作总结。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转基因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别是要及时总结监管、执法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11月底前将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报市局科教科(转基因办)。

  联系人:科技教育科(市农业转基因办),王远太,13158278166;

         市种子管理站,胡建风,15286598167;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周晓平,18286774749。

  邮箱:bjsnyncjkjk@163.com

  附表:1.毕节市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月统计表

       2.毕节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附表1

  毕节市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查办案件情况月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案件信息公开(件)

  立案件数

  办案件数

  金额(万元)

  件数

  金额(万元)



















  说明:1、此表按月报送,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的案件统计数据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全市案件统计数据报送。

  2、案件详细案情随此表同时报送。

  附表2

  毕节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执法监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检查研发、生产、经营单位(家次)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查处问题(起)

  涉及金额(万元)

  责令整改(起)

  取缔无证照企业(家)

  吊销证照企业

  (家)

  试验环节监管








  南繁基地监管








  品种审定环节监管








  制种基地监管








  种子加工经营环节监管








  转基因进口加工企业监管








  小计








  说明:此表半年报送一次,由市种子管理站分别于6月底、12月底前统计报送。


原文链接:https://www.bijie.gov.cn/bm/bjsnyncj/dt_5126785/tzgg_5126789/202104/t20210415_67818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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