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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毕节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3 来源: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文件下载: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毕节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1年毕节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办、农委),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落实好打赢种业翻身仗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品种和市场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2021年毕节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毕节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 王周超

  电话:0857-8221732 邮箱:bjsnyncjzyk@163.com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法规科 赵洪叶

  电话:0857-8222123 邮箱:bjsnyncjfzk@163.com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王远太

  电话:0857-8235735 邮箱:bjsnyncjkjk@163.com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毕节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加强农业农村法制建设,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36号)要求,结合近期种业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还存在散装种子销售、部分种子未经审定销售、部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开展销售备案以及销售台账不健全等实际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按照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部署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按照属地管理、县(市、区)具体抓落实的原则,覆盖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强化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使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使制售假劣、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二)具体目标。

  市级目标:组织对辖区内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指导、交叉互查,覆盖率不低于50%;组织对地市级发证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对国家级制种大县、良种繁育基地和种畜禽种质资源场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开展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60个。对部、省级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处理,书面反馈率100%。

  县(市、区)级目标:制定本辖区监管方案,对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3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对部、省、市(州)级转办督办的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及时处理,书面反馈率100%。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组织科研育种人员积极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强化保护和维权。(局种业管理科、法规科,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二)严格品种管理

  2.狠抓品种区试和引种试验监管。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级部门制定的区试方案和各自报备引种方案,按照规定的农作物品种开展种植管理和观察记载工作,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做好区试和引种试验总结和上报。(局种业管理科、市种子管理站,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3.开展种子销售备案。依法依规做好和种子销售备案,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责任,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指导督促辖区内的种子经营主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确保种子经营备案工作抓牢抓实。对全市种子企业和种子经营门店备案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未按规定经营备案的企业和门店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查处。(局种业管理科、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4.严格制种基地监管。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建立制种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出基地。制种基地监管成效将作为制种大县奖励项目申报重要依据。(局种业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5.加强种子企业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对承担2021年省级种子储备任务的贵州新中一种业公司要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检查。(局种业管理科,市种子管理站,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6.加强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种畜禽市场方面,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公猪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各地应将许可信息录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行自查,认真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局种业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市种子管理站、市畜牧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7.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区)级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报请省级查办或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种子管理站,局法规科、种业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市通报、各地联查”。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局法规科、种业管理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9.强化种业执法能力。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三定”印发、人员划转、执法保障“四到位”。将种业执法作为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内容。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利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种业大数据平台等,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局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抓好组织落实。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2021年6月10日前在本地官网公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我局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全省双打考核”及种业延伸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种业监管执法情况将作为上报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的重要依据。

  市农业农村局将在关键时间节点,派出检查组赴辖区内开展制种基地、企业、市场督导检查,由市种子管理站负责组织落实。全市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由市畜牧站负责组织落实。

  (二)压实监管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各相关科室和基层站所要抓好工作任务的具体部署和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落细落小,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加强宣传总结。要开展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震慑违法行为。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每月13日前要报送工作动态信息1篇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一名信息工作联系人。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于2021年11月底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2—3个)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厅种业管理科、法规科、科技教育科。

   

  附件:1.贵州省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 (1).xlsx

  2:贵州省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xlsx

   

  

  — 3—

  

   

   

   

   


原文链接:https://www.bijie.gov.cn/bm/bjsnyncj/dt_5126785/tzgg_5126789/202106/t20210601_6836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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