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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峨县农业综合行政渔政执法人员查处一起禁渔期违规捕鱼行为

时间:2021-07-03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

  

  6月5日晚,天峨县农业综合行政渔政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及该县岜暮乡大甲村村干、群众的帮助下,查处一起禁渔期违规捕鱼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6月5日23时29分,天峨县渔政部门接到该村村干的报警称:大甲村小河有人在电捕鱼,希望渔政部门尽快派人查处。渔政部门闻警而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深夜赶往大甲村,渔政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当地派出所民警在村干部及当地群众的协助下已经把电鱼者抓获。经查,电鱼人员为该县岜暮乡龙安村的罗某开,其使用本月6月3日刚从网上花800元购买的“背包式”电鱼机从大甲小河电至大甲坝时被抓获。经现场称秤,罗某开电得的鲤鱼、刺鰍、野塘角、小杂鱼等共7.4斤。渔政部门经连夜做好现场笔录和问话笔录,并制作扣押清单把电鱼设施和鱼获物进行扣押。渔政部门收集相关材料后将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电鱼者将面临的是司法机关的严厉查处。

  今年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天峨县境内珠江干流的红水河水域,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违反禁渔期制度规定进行捕捞的,由渔政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实不仅在禁渔期,平时电捕鱼行为也是不允许的,渔政部门执法人员说,非法电捕鱼杀伤力很大,会影响鱼类的繁殖。被电过的鱼,就算躲过被捞上来的命运,恢复知觉后也会失去繁殖能力。同时,用电“电鱼”还会带来一些安全隐患。

  

  

  


原文链接:http://nync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zwdt/t91871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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