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村官调研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涉农项目

关于规范稻渔综合种养抓好中稻生产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1-07-02 来源: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近年来,我市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全市虾稻田面积已近300万亩,虾稻面积占中稻统计面积一半以上,但各地存在部分农户只养虾不种稻或重虾轻稻的情况,影响了粮食生产。当前正值虾稻播种的关键时间节点,为落实中稻生产任务,保障粮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

      今年,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要利用新闻媒体、村村响、横幅、标语、告知书等方式,广泛动员稻渔综合种养的生产主体抓好虾稻播种,引导农民种满种足每一分田,确保全市中稻播种面积585万亩以上。

      二、加强监控管理

      根据2017年发布的《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中的技术指标要求,对沟坑占比和水稻产量等指标进行严格控制。开展摸底排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及时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相应措施。同时,所有涉农项目一律禁止投入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生产主体,坚决遏制“重虾轻稻”“只养虾、不种稻”的乱象。

      三、加强技术指导

      各地要加强对稻渔综合种养主体的生产指导服务,广泛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引导农户选择优质高产的虾稻品种,提高优质稻品种覆盖率。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集成示范推广虾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确保水稻“一种两收”增产增效。抓好优质虾稻米品牌建设,提升虾稻种植效益。

      四、加强督办检查

      我局将适时组建工作专班,采取调研、暗访等方式对各地虾稻播种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落实不积极,出现大面积只养虾,不种稻或大面积单产低于 500kg/亩的县市区要进行通报,并追责问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分区包片、责任到人。

  

  

                                                 荆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zzy/202106/t20210617_610410.shtml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村官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村官调研网 cgdy.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26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