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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时间:2021-07-02 来源: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项巡察组从6月21日起,对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委文明办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委文明办。

  二、巡察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市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督促各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龙岩篇章作出贡献,以扎实成效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三、工作方式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巡察组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综合运用《中共龙岩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12+N”工作方式开展巡察,注重运用信访受理、工作检查、资料核查、一线走访、实地了解、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巡察。

  四、联系方式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巡察期间,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项巡察组开通以下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18039895703(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项巡察组专门值班电话,受理时间为:8:00-18:00)。

  2.邮政信箱:福建省龙岩市B0139号邮政信箱,邮编:364000。

  3.来访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川东路28号闽西宾馆1号楼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项巡察组。

  为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的工作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597-3293559。

  特此公告。

  

  

  市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项巡察组

   2021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j.longyan.gov.cn/xxgk/tzgg/202106/t20210621_17964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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